Chapter 1 為你變成他
十月的秋天,在臺灣不會很冷,如果高氣壓突然出現,還會讓氣溫跟夏天一樣炎熱。這一天,就是典型的秋老虎,一點也沒有即將進入初冬的感覺。
午後三點,小男孩獨自在公園裡騎著腳踏車。公園不大,騎腳踏車很快就可以繞完,大概也就是五分鐘左右。他慢慢的騎,因為還不是很熟練。小男孩旁邊沒有其他孩子,也沒有任何大人陪伴。他雖然才五歲左右,卻已經習慣自己一個人在公園裡玩。
幾個月前,媽媽還會陪他在公園裡散步,她會拿出在家做好的餅乾,蹲下來遞給他吃。他就這麼坐在公園的椅子上,雙腳晃啊晃的,一口一口,吃著媽媽給的愛心。不過,他現在就是專心的騎車,希望有天,媽媽可以看到他騎得很快、很穩。
在公園旁邊的便利商店騎樓下,有個穿著襯衫的男子就坐在機車上,他點了根菸,手裡還拿了一杯剛從便利商店買來的熱咖啡,遠遠的看著這個小男孩。他的眼神很專注,而且充滿感情,就像是看著自己的小孩一樣。幾分鐘以後,機車的主人過來牽車,請他移動到別的地方去。
「不好意思,這是我的車。」車主有禮貌的說。
他點點頭,然後站起身來,把位置交還給車主,不忘對車主說:「對不起,占了你的位子。」
他整理了身上皺掉的襯衫,深吸了一口氣,便往公園走去,直到最靠近公共廁所的椅子才停了下來,把公事包放在公園的長椅上,悠閒的看著小男孩獨自嬉戲,就像是一個慈祥的叔叔。過一會兒,他走進廁所,把每扇門都踢開,確認沒有人在裡面,之後走了出來。接著,他把菸蒂丟掉,把還沒喝完的熱咖啡擺在洗手臺上,好整以暇的站在長椅旁。當小男孩騎著腳踏車,悠悠晃晃的靠近他時,他悄悄的從公事包裡拿出水果刀來,這把刀還帶著刀鞘,他輕鬆的插在自己腰間,溫柔的走到小男孩身邊,直接把小男孩從腳踏車上抓下來,並熟練的把一團布塞進小男孩的嘴裡。小男孩被這突然的舉動給嚇愣了,在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,更來不及呼救之下,已被拖拉進廁所裡。
男子掩住小男孩的口鼻,拖拉進最後一間廁所,對著滿臉驚恐的小男孩說:「很快就好了。」小男孩無助的踢著廁所門,身體不斷扭動,讓男子皺起了眉頭,用手指在嘴脣中比了一下,發出「噓」的聲音,小男孩的眼神充滿恐懼。男子輕柔的以右手把水果刀準確插入小男孩的左胸口同時,左手仍然掩住孩子的口鼻,避免小男孩呼救,小男孩的眼睛骨碌碌的看著他,直到斷氣為止。在確定小男孩沒有呼吸以後,他把小男孩放在原地,扣住廁所的門,並用水桶頂住,往上翻過廁所的門,就這樣走了出去。
男子在洗手臺前用力的洗刷自己的雙手與刀子,血跡伴隨著大量的水流入水孔裡。他從口袋裡拿出手帕,細心的、一遍又一遍的擦拭刀子上的水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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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是下午四點多,黃莉萍帶著女兒走出家門,想到住家附近的超級市場買晚餐的備料。孩子的年紀小,約一歲大,已經會走路。她擔心路上的車多,特別用嬰兒車帶孩子出門,她把安全帶繫上,然後哼著歌出門。孩子靜靜的躺在車內,看著藍色的天空,眼睛裡裝滿好奇的倒影,一邊牙牙學語。媽媽臉部的疤痕,與女兒稚嫩的皮膚,形成了強烈的對比。
他們站在馬路口,正等待紅綠燈號誌中的小綠人出現。黃莉萍彎下腰,輕輕逗弄著女兒,對著她說:「我們一起去買晚餐。」孩子似乎聽懂,對著媽媽微笑著。
剛剛才殺了一個小男孩,男子悄悄的靠近這對母女,他對著母親問:「小姐,請問我可以殺死妳的孩子嗎?」
黃莉萍被這句話嚇壞了,一時之間沒有反應過來,只是看著男子的臉,驚恐的回了一句:「啊!你說什麼?」
男子不回應母親,只是帶著微笑,拿出水果刀,迅速準確的往女孩的左胸口插入,停留一秒鐘後,拔出刀子,刀進刀出,就在瞬間,女嬰的胸口冒出濃稠的血液,嬰兒車隨即被溢出的血染成了紅色。
媽媽嚇呆了,以為自己在做夢。她並沒有像小說裡描述的,立刻發出尖叫聲,而是喉嚨裡像是被石頭卡住一樣,怎麼都叫不出來。她立刻用手捂住孩子的胸口,驚慌的四處張望,向來往的行人求救。
隔了幾秒,就像是一世紀般,她才大夢初醒,開始大叫:「拜託你們,救救我的孩子。」旁邊的人立刻拿起手機報警,只見行凶的男子站在原地傻笑,笑容十分詭異,好像是在嘲弄什麼。立刻有幾個年輕人壓制住男子,打掉他手中的水果刀。男子沒有反抗,嘴巴還唸唸有詞:「師父在上,已經有兩個孩子轉生,媽媽有救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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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是下午五點多,士林分局的偵查隊員都各自忙著自己的案件,包括被告、告訴人都來做筆錄。偵查隊的業務非常繁忙,除了檢察官交辦的案件,必須約談當事人來釐清案情外,還有告訴人、被告來警局報案或應訊的案子,案情大多單純,約莫就是傷害、竊盜、詐欺等所謂的「小事情」。
潘志明正在處理一件通姦案,第三者被原配提告。第三者跟原配都哭哭啼啼,先生倒是對她們的對罵無動於衷,反應冷淡。
「妳有跟她先生發生性關係?」潘志明問。
「沒有。我們是『清白的』。」第三者刻意在「清白的」這三個字上加強語氣。
「清白的?所以他們拍到你們一起進汽車旅館、一起過夜、他牽妳的手開房間,這也都是清白的?」潘志明故意以疑惑的語氣問她。
「警察先生,你不需要對我有敵意啦!」她說。「你沒聽過,在愛情的世界裡,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?我們有愛,但沒做愛啦!」
潘志明聽了啼笑皆非。看了原配提供的照片,就是兩個人親密進出汽車旅館,還有在街上擁吻的畫面。至於原配去旅館「抓姦」的當下,並沒有發現任何使用過的保險套、沾有精液的衛生紙。
在偵查隊辦公室的另一側,原配指著自己的先生破口大罵:「警察先生,他趁著我們敲門的時候,早已把所有罪證都丟進馬桶沖掉了。你要主持公道啊!」
先生聽了反脣相譏:「妳太早來了,我們還沒做!真可惜沒讓妳看到精采畫面!」
原配聽到這段話,嚎啕大哭:「你都沒有想到我們的孩子才幾歲!竟然這麼對我?」
眼見情況一片混亂,潘志明請他們暫時先分開,他準備開始對第三者做筆錄。
就在這時候,勤務中心轉來電話,在轄區裡發生重大治安案件,聽起來像是隨機殺人案。小隊長走出辦公室,高聲喊叫:「學長,幸福路口發生殺人案,不管你現在處理什麼案件,立刻放下手邊的工作,帶幾個同仁趕到現場去了解案情!」
「什麼案件?找有空的學長去可以嗎?」他隨口問。他只想趕快把這件缺乏證據的抓姦案處理完,所以並沒有很想去。
「快去!是一個小孩被殺,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斷氣。」小隊長很急的說:「嫌犯已經當場被路人壓制,你去把他帶回來做筆錄。」
潘志明無奈的對這三位因通姦而來警察局的人說:「你們都聽到了,我請我的同事來幫忙繼續做筆錄。」
「警察先生,你怎麼可以這麼不負責任?」原配不滿的說。「你要把事情處理完吧!」
「我坦白告訴你們,」潘志明說:「這件案子不會被起訴的。通姦罪,要有證據!只有兩個人在汽車旅館裡,可以聊天、吃飯,又不一定在做愛。通姦罪,必須是兩個人的性器官有碰到啦!」
「這怎麼證明啊!難道你要我拍他們正在做愛的畫面才叫做證據嗎?這根本強人所難啊!」原配不想放過潘志明。「我找了徵信社去拍照,花了一大筆錢,就只能拍到這些而已啊!」
「好啦!」潘志明沒想繼續理他們:「我先去抓犯人,我同事會幫忙處理你們的事情。」
說完便把卷宗順手交給了學弟。
要離開的時候,他還聽見先生高聲質問原配:「現在兒子在哪裡?妳只知道花我的錢找別人來整我,然後把事情弄得這麼難看。妳不好好顧孩子,讓他單獨在公園裡騎腳踏車,像話嗎?」
「臺灣的治安很好,你放心啦!」女人也反脣相譏:「你只愛你兒子,根本不在乎我。」
從小隊長的口氣裡,潘志明知道事態嚴重。偵防車緊急闖過幾個紅燈,不過救護車還是比較快,他到達現場時,母親跟孩子已經被送到醫院了。據說母親受到高度驚嚇,到醫院都還無法講話。警方立刻將現場圍起封鎖線,潘志明拉開封鎖線進入裡面,遠遠就看見鄭騰慶被兩個年輕男子壓制在地上。鄭騰慶沒有積極反抗,臉貼地上喃喃自語:「得救了、得救了、得救了……」
「你死定了,不是得救了。」其中一個年輕男子氣憤的說,又打了他一拳。
「謝謝你們的協助!」潘志明拿出手銬,請另一個同事幫忙押解。「我們會把他帶回警局。請你們留下基本資料,有進一步需要的話,會請你們來警局作證。」
潘志明把鄭騰慶押上警車,並請同事留下來善後。但就在警車剛駛過一個路口,他立刻接到小隊長打來的電話:「剛剛有民眾報案,在幸福公園的公廁裡發現一具男童屍體,手法跟這一件一模一樣。你問一下那個傢伙,人是不是他殺的?」
「你還有對誰下手?」潘志明聽到這樣的事情,當下怒氣勃發:「你是不是有病啊!」
「你們不能抓我,我沒有做錯。」鄭騰慶不斷的自言自語:「南無阿彌多婆夜、哆他伽多夜、哆地夜他。阿彌利都婆毗、阿彌利哆、悉耽婆毗、阿彌唎哆、毗迦蘭帝、阿彌唎哆、毗迦蘭多、伽彌膩、伽伽楉、枳多、迦利、娑婆訶。」他反覆念著一段潘志明聽不懂的話,對於警方的提問,像是沒聽到一樣,完全不做任何回應。
「學長,我們去調公園的監視攝影器,應該就可以知道究竟是誰幹的。」後座的同事提醒他。
潘志明點點頭,以不解的眼神看著這個沒有悔意的殺人犯。他穿著襯衫、西裝褲,衣著整齊,身上帶有身分證,上面寫著:鄭騰慶。他的公事包裡有一些白紙,寫滿潦草又密密麻麻的文字,潘志明還沒細看。如果這個人不開口,應該沒有人會察覺他竟然會犯下如此殘忍的罪行。
警車迅速的將殺人犯送到分局,而電子媒體也紛紛到達分局,準備等候攔截殺人犯。還好警車回到分局時,只有一、兩家媒體;分局長接獲通知,立刻返回局裡坐鎮,因為這種立刻抓到殺人犯的案件,人們不會苛責警方,但至少要在偵訊後給大眾一種說法,讓惶惶的人心迅速安定下來。潘志明遞給鄭騰慶一頂安全帽,要他戴上。鄭騰慶搖搖頭,反問潘志明:「又不是騎車,為什麼要戴這個?」潘志明只能苦笑。再看鄭騰慶精神恍惚的樣子,潘志明知道現在應該沒辦法製作筆錄,或許要請示檢察官,接下來要怎麼處理。
下車時,媒體蜂擁而至。有位記者突然把麥克風遞到鄭騰慶面前,問他:「你為什麼這麼狠心,要殺害小孩?」
鄭騰慶茫然的說:「我沒有殺人,這是救人。」
這個回答讓許多人愣住了,一時之間不知如何進一步追問。潘志明趁著空檔,請同事幫忙擠出一條通道,將殺人犯帶入分局。混亂中,鄭騰慶被不知從哪來的拳頭打了幾下,幸好只打到安全帽而已,潘志明佩服自己的「先見之明」,否則鄭騰慶還會被多打幾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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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已經是晚間七點多,分局外的氣氛越來越緊張。隨著媒體報導,越來越多人知道有個無辜的女童被隨機殺人犯殺害,而且這個殺人犯還可能涉嫌另一起男童謀殺案,義憤填膺的群眾,包圍著警察局,許多人在門外怒吼,希望警方給個交代,把殺人犯交出來。
門口不斷有人叫囂著,都是非常難聽的三字經,辱罵的字眼,伴隨著雞蛋丟往分局門口。警察不得不派人出來制止,並且與帶頭的幾個民眾溝通。
「你們警察不要包庇殺人犯,把他交出來,讓我們來處理。」其中一個人大喊,其他人跟著附和。「對啦!交出來就對了,法律沒效啦!殺人馬上就被交保了!」
「我們會把他送到地檢署交給檢察官偵辦,請放心,我們會依法處理。」副所長拿著大聲公,耐心的解釋給民眾聽。「司法機關一定會給大家一個交代的。」
聽著副所長無可奈何的解釋,潘志明轉頭看著呼呼大睡的鄭騰慶,他覺得有些納悶,要怎麼給交代?
「讓他們打死他,或許是一種方式。問題是,他們又不是當事人,哪來的怒氣,可以因為這個人殺害了另一個無辜的人,為了正義、看不下去,就想把這個人打死嗎?」潘志明自言自語著。「為了正義感而殺人,跟沒有目的的殺人,不是一樣嗎?」
同事走過來拍了一下潘志明的肩膀。「學長,不要在那邊自言自語了,公園的監視錄影光碟已經送過來,果然是他幹的。案發當時,他在現場,有拍到他把孩子拖進去公共廁所裡的畫面。」
「知道男孩是誰了嗎?聯絡到男孩的父母沒有?」潘志明連續問了兩個問題。
「學長,就是下午來告通姦的那一對夫妻。」同事無奈的說。
潘志明倒吸一口氣,天下這麼巧的事情還真能發生。「他們現在人在哪裡?」
「他們已經去殯儀館指認,等等會過來做筆錄。」同事說。
兩個孩子的父母,面對孩子慘死的事實,殺人犯卻正呼呼大睡,完全不知道自己將要面對的風暴。
潘志明決定先列扣押物的清單,同時確認寫在白紙上的文字內容,因為得在殺人犯被移送地檢署之前,做出一份能讓檢察官參考的警詢筆錄。畢竟此人的犯行殘忍,到目前為止, 沒有人知道他殺人的動機究竟是什麼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