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 / 呂秋遠《幸福了,然後呢?: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》
孩子到外縣市就讀大學,他升上課長、應酬更多以後,兩人幾乎都沒話可說,而且因為他打鼾嚴重,兩人早就已經分房......
這一天,他比起平常又更晚了些時間回家,因為他正式退休了,幾個同事起鬨,邀請他一起參加退休派對。他在公司的人緣不算差,也可以跟同事聊上兩句。公司規模不大,但是努力了將近三十年,也總算以課長的身分退休,在疫情嚴重的這時候,沒有被公司資遣,而是優退,也算是安全下莊。
他喝得有點多,所以回到家門前,竟然摸不到口袋裡的鑰匙。他用力地按著門鈴,一邊拍著門,要老婆出來開門。依照以前的「慣例」,老婆在聽到他的拍門聲以後,就會一言不發地來開門,幫他準備好拖鞋、一杯熱茶,等他換掉那身滿身酒氣的西裝,然後安靜地放好洗澡水。不過,大部分時候,他都是直接衣服也不換,睡倒在沙發上。老婆會細心地把棉被蓋在他身上,第二天早上起床時,他會看到早餐,他可以一個人從容不迫地把飯吃完,然後再不疾不徐地上班去。
結婚以後,他們就幾乎很少溝通與說話,話題大概就是圍繞在孩子身上。特別是從十年前,孩子到外縣市就讀大學,他升上課長、應酬更多以後,兩人幾乎都沒話可說,而且因為他打鼾嚴重,兩人早就已經分房。太太把他的生活起居照顧得很好,不過,即便如此,他還是常常會在公開場合調侃妻子。例如年前的家族聚會,有不熟的成員問他,「太太有在工作嗎?」他立刻哈哈大笑,然後當著大家的面說:「她啊!就米蟲一隻!」全場面面相覷,太太則是一臉鐵青,但他一點感覺也沒有,反而認為自己很幽默。
大約過了兩分鐘,這兩分鐘出奇地長,因為從來沒有這樣過。終於,太太把門打開,但是卻帶著滿臉笑意,對他說:「今天退休,辛苦了。我有些話想要跟你說,也想送你一份退休禮物。」他一臉茫然,而且太太完全沒有要幫他拿拖鞋的樣子,他只好自己從鞋櫃裡拿出拖鞋,然後嘟嘟囔囔地走到客廳,一邊還說:「花什麼錢買禮物,錢還不都是我賺的。」太太沒有多說什麼,只是坐在沙發上,然後指著桌上的離婚協議書。「我已經決定要離婚,如果你願意簽名,接受所有財產平分,我明天就可以找小孩回來當證人。如果你不願意簽字,我已經找好律師,明天一樣會到法院提告。」
「啊?你說什麼?離婚?我有打你嗎?你怎麼敢說這種話!」他覺得相當不可思議,這個女人,怎麼敢提出離婚的要求?然而,太太還是保持優雅的微笑,他只有在婚前見過這個樣子。她接著說:「我要離婚,而且要分你一半的財產。就算你不同意,你過去對我的言語暴力,我也有蒐證。我們這些年來的冷漠,孩子都知道,你想要孩子來作證嗎?」
他突然覺得天旋地轉,他想到退休金、房子、存款竟然都要分她一半,這是造反了嗎?
【呂律師聊天室】結婚這麼多年,你還有夢想嗎?
從二○○四年開始,日本作家杉山由美子提出了「卒婚」的概念。卒婚,與離婚不同,其所包括的範圍更大,不論是室友、分居、離婚,都是卒婚的廣泛意義。但最原始的卒婚概念,就是在不離婚的前提下,兩個人決定各過各的生活,縱然可能在同一個屋簷下,也不再過問對方的事情,而去追求各自喜歡的人生。經過了十五年,越來越多熟齡夫妻可以接受這種生活模式,在不離婚的情況下,實現自己的夢想。
就日本的實際狀況來說,配偶提出卒婚的時間點,大概都是在六十歲上下,這時候的先生可能準備要退休,孩子都已經成年,而且彼此也都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基礎。因為體力還行,人生閱歷也比較成熟,因此可以比較開放地去面對彼此的需求,開啟婚姻的另一種可能與新模式。
如果雙方都可以好聚好散,卒婚模式有可能運作。但有些伴侶關係,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地位上,當一方決定離開,就是廣泛意義的卒婚,或者稱之為離婚。而當配偶提出這樣的訴求,特別是在熟齡退休的時候提出,難免會讓對方訝異,甚至認為,我到底哪裡不好?為什麼你要離婚?因為自己從來沒想過,對方為了維繫這個家庭,究竟犧牲多少?遑論往後先生退休,每天都可以待在家裡,如果不離婚,這樣的生活要怎麼過?況且,有些人其實是這樣想的:
「我和先生都還很健康,應該可以各自去追尋自己的夢想。」
「我想要獨處,我不想再承擔責任,什麼事都要跟先生說,我覺得很厭煩。」
「先生說,他想把房子賣了,搬到花蓮去養老,但是我的朋友都在這裡,我不想去。」
「孩子終於成年了,我想要把年輕的時候,一直沒有時間做的事情,全部做一遍。」
「失智的媽媽都已經九十歲了,我想回鄉下照顧她,珍惜我們最後的時間,但是老公不同意。」
婚姻不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的制度,婚姻關係是一種修行,也需要非常認真地經營,因為每次開始都纏綿悱惻,也能相安無事幾個春天,而它只是一點點、一點點,它一天一點地改變。當一方把婚姻關係當作理所當然,或者一直考慮對方感受,卻忽略溝通,而犧牲自己的想法,當熟齡屆至,又沒有孩子的束縛,一方提出離婚就成為一種理所當然的義務,畢竟都已經剩下幾十年,不對自己好,不去滿足自己長久以來的願望,又要對誰好?因此,即便對方沒外遇、沒家暴,在沒有婚姻品質、無法繼續成長的情況下,熟年卒婚、離婚已經成為一種趨勢。
想要卒婚嗎?擔心卒婚嗎?與其如此,不妨省思自己在婚姻內,真正要的究竟是什麼?忽略對方感受的婚姻,最終會走向離婚。只要做好準備,這樣並沒有不好,只是不同的人生階段而已。
【Q&A】卒婚或離婚該有什麼準備?
律師,我跟先生已經結婚三十年,他即將要退休,我卻很害怕這樣的生活,不想要每天在家面對他。如果我想要離開他,自己好好生活,應該做好什麼樣的準備?
當熟齡生活開始,不論要選擇卒婚或離婚,重點都會在於物質條件。最狹義的卒婚,就是仍然保持婚姻關係,但是彼此間保持社交距離,而且不干涉對方的生活。而離婚,則是澈底地切割法律上的關係,包括剩餘財產分配、扶養義務、意定監護、遺產分配、遺囑撰寫執行等等事項,都需要考慮。所以,選擇何種模式,除了感情以外,還得理性分析自己有多少本錢可以走哪一種道路。
一般而言,如果是經濟基礎能力不足,例如兩個人都沒有買房子,因為養小孩也沒有存款,只有先生的退休金,這時候就要考慮扶養義務的議題。根據民法規定,夫妻間有扶養義務,而剩餘財產分配上,如果配偶持有的不動產又是婚前購買,或是長輩贈與或繼承,這時候也無法主張,因此,除非配偶會拖累自己,否則選擇卒婚至少還能主張扶養義務,對於物質條件會比較有保障。不過,「習慣依賴別人的人,就得承擔哭泣的風險」,因此,要仰賴配偶照顧物質生活的卒婚,不會平等,這倒是要注意的地方。況且,狹義的卒婚就是沒離婚,在交友上還是要謹慎,並非對方事先同意縱容就可以任意交友,否則仍然會有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問題。
離婚,會是另一種選擇。當自己是家務管理者,而對方在婚後有購買不動產,或有存款、保險、股票、基金等動產,依法就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,至少可以保住離婚後未來的生活。如果先生是公務員或軍人,而自己在婚姻狀態中沒有勞保,還可以請求分配退休月俸。只要在婚姻狀態下所累積的資產,在離婚時都可以分配兩人差額的二分之一。當離婚的物質條件可以滿足,討論熟齡離婚才會有品質。所以,在提出離婚訴求之前,請先考慮自己的未來生活要如何維持。
當然,也有一種情況,是兩人都沒有任何規劃,其實也沒有財產可分。這時候換個角度想,反正不離婚也不會比較好,在物質條件相同的情況下,讓自己擺脫原來的生活,可以去實現自己的夢想,或許也是一種選擇。無論在什麼狀況下,請優先考慮自己的感受,而且設立一定的界線,這才是健康的關係,不論一個人,或是兩個人。當有離婚的念頭,第一時間就要先讓自己有能力選擇,而不是讓對方選擇。
總之,想清楚自己要什麼,而且評量自己該有的物質、精神條件,無論選擇卒婚或離婚,都要讓自己快樂。
──本文摘自三采文化《幸福了,然後呢?: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》 / 呂秋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