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作者序】仇恨、自由與惻隱之心
「故事就是價值的秘密寶庫:改變個人與國家訴說並奉行的故事,你就改變了個人與國家。」
——奈及利亞詩人 班.歐克里(Ben Okr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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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爾瑪.德克森(Wilma Derksen)再清楚不過成為家喻戶曉的寬恕代言人感受如何,她因為原諒女兒的殺手備受讚譽,卻也遭受惡意詆毀。正因為她沒有掙扎就接受了這場定義她也消耗她的悲劇,媒體為她貼上「寬厚仁慈之聲」的標籤,而這三十六年來,她不得不面對無情公審。
許多人都很難理解,為何威爾瑪和丈夫克里夫決定原諒奪走女兒性命的男人,更別說一九八五年冰寒刺骨的一月天,在加拿大溫尼伯(Winnipeg)的某個儲物棚中,尋獲渾身綑綁、冰冷僵硬的十三歲女兒坎達絲遺體之後沒幾個鐘頭,他們就鬆口原諒兇手。
坎達絲.德克森在放學回家的路上人間蒸發,歷經長達七週的搜尋,當地人覺得她的命案既貼近又真實。我在二〇一三年某次造訪加拿大時,特別安排和這對父母見面,雖然結案已近三十年,這個故事仍深植許多當地人的腦海,原因之一就是六年前遭到定罪的兇手近期上訴重審刑期。我受邀到德克森家共進晚餐,當天也來了兩位和這對夫妻同為門諾派教徒的老友,餐桌對話圍繞著那年十月提早降臨溫尼伯的低溫、我這次專程來加拿大進行的邱吉爾紀念協會(Winston Churchill Memorial Fellowship)研究,以及著作豐富的作家兼記者威爾瑪近期的出版作品。
餐後威爾瑪帶我來到他們的客廳,在她的作品及家族合照的環繞下,娓娓道來他們選擇原諒女兒殺手的理由。
「這個決定其實很容易。」威爾瑪解釋。尋獲坎達絲遺體的當天,許多朋友鄰居帶著食物和禮物上門,在那幾個鐘頭短暫撫慰了這對家長和另兩個孩子的心靈,並為他們提供一層關懷的防護罩,抵擋這場震驚消息。稍後大多朋友都離開後,屋外忽地傳來一聲敲門聲,一個全身漆黑的陌生人站在德克森家門前,聲稱在報紙上讀到這場悲劇,於是想主動提供協助。他還表示自己也是在謀殺案中痛失孩子的家長,特別來警告他們即將踏入一個陌生又可怕的世界,並一一列出女兒逝世後他失去的全部。他說他不僅失去自己的健康、人際關係、專注力、工作的能力,就連寶貝女兒的回憶都一併遺失,因為謀殺案的故事深深烙印在腦海,已經沒空間容納其他東西。
這名陌生人突然現身家門就是一種無聲邀請,請這一對在謀殺案中痛失愛女、心碎沉痛的父母加入失親行列。可是威爾瑪和克里夫決心不加入,只差沒安慰起眼前這名陌生男子,禮貌客氣地聽他說完話後送客。「他造訪我們家就像是一記當頭棒喝,」威爾瑪說:「我們才剛經歷失去女兒的巨大沉痛,現在甚至可能失去一切。」
這就是寬恕變成德克森家救命稻草的原因:因為他們害怕這就是「不寬恕」的後果,於是刻意下了這個決定。親眼見證慘澹未來的夫妻倆當晚睡前立下重誓,承諾自己絕對不走同一條路,於是試著原諒那個毀了自己人生的人,即使當下他們根本還不知道痛下殺手的人是誰。
你可能以為他們是門諾派教徒,本來就秉持著寬恕的信念,但其實我遇過不少門諾派、貴格派、各種基督教分支教徒,碰到這種情況他們卻絕對不可能選擇原諒。所以寬恕無關信仰,而是兩個痛失愛女的父母在得知謀殺真相的當晚有意識的選擇。眼見前景黯淡,他們決定了,原諒是唯一可以選擇、讓他們從痛苦人生中釋放的道路。苦痛一直都是寬恕最主要的原動力。
接下來的幾個月和幾年間,他們證實了原諒女兒的殺人兇手,正是失親後跳脫無限陷阱和創傷困境的有效方法,可是這過程卻一點也不簡單。「我從沒想過寬恕這兩個字在接踵而來的三十七年竟會如影隨形,戳刺我、引導我、療癒我、標籤我、開悟我、囚禁我、釋放我,並且定義我。」威爾瑪說。選擇原諒女兒的殺人兇手後,她得面對形形色色可想而知的批評聲浪。「打從一開始我就公開坦承我希望原諒對方,可是在我加入謀殺案生還家庭組織(Family Survivors of Homicide)後,他們卻勸我別再使用『寬恕』這兩個字,因為他們看得出寬恕的危險。某方面來說,這對我不失是件好事,因為如此一來就能逼身為門諾派教徒的我跳脫宗教術語,更真實地去寬恕。寬恕很難,需要使出強大力量,也常常遭人誤解,有時真的是想像不到的艱鉅。甚至有人說如果我們原諒兇手,就代表我們不愛坎達絲。」
聽著他人痛失至親的故事時,我發現傷痛不會有終點。也許你可以學習堅強面對,可是一路上仍可能發生某些事,將你一把推落巨坑,而你得自己想辦法再次爬出那個坑,再說障礙各異,有的人可能因為加害者毫無悔意而受到二次傷害;有的可能因為至親不諒解他們為何選擇在這種情況下原諒,甚至覺得這麼做很屈辱,因而排擠他們;有的人則得和永無止盡、懸而未決的兇殺案周旋。承諾會解決案子、卻奪走希望的司法制度,這幾年來不斷讓德克森一家沮喪失望。
直到二〇〇七年,警方才總算逮到嫌疑犯。擁有一長串犯罪紀錄的馬克.艾德華.格蘭特(Mark Edward Grant),因為一枚相符的DNA比對,獲判一級謀殺罪。坎達絲遺體尋獲屆滿二十六年時,法院展開這場兇殺案審判,並當機立斷宣判被告二級謀殺罪。得知結果時,德克森家鬆了一口氣,女兒的案件終於有個交代,而這個危險男人也不再逍遙法外,現在他們總算可以鬆一口氣。即使多年前早已選擇原諒,當時卻沒有他們可以實際原諒的對象,兇手只是一種抽象概念。威爾瑪形容這就是一種「生活方式的選擇」,在不確定的混亂之中保持平心靜氣。如今他們可以望入兇手雙眼,確切知道殺了自己女兒的人是誰,而他們當初又決定原諒什麼樣的人。
接下來發生的事對德克森家來說,肯定又是一大折磨。二〇一三年十月,我離開溫尼伯後不久,曼尼托巴省上訴法院(Manitoba Court of Appeal)推翻了格蘭特的定罪,理由是審判法官鑄下錯誤,當初並未給予辯方上呈證據的機會,並指出殺手另有其人的可能。後來審判再次上訴,但加拿大最高法院仍維持上訴法院的審判結果。二〇一七年,本案在坎達絲遺體尋獲的三十二週年前夕重審,法官認定格蘭特無罪,採納辯方聲稱起訴案提出的DNA證據「謬誤」的說法。格蘭特最後獲得釋放,意思是坎達絲.德克森的謀殺案又回到懸而未決的狀態。
你或許會以為這一切發展讓德克森家備受考驗,但情況絕非如此。也許是因為這對父母早就選擇原諒,得知殺害女兒的嫌疑犯身分前已下此決定,因此即使案子未獲解決,他們也沒有大受打擊。事實上恰恰相反,懷疑與不確定似乎是很好的緩衝墊。威爾瑪後來告訴我,格蘭特獲判無罪時,她內心湧上一股自由感受,彷彿總算卸下一直以來不知自己肩負的重擔。她還說,當她開始想像自己再也不必繼續回答有關該名定罪罪犯的問題,內心更是輕鬆。「也許這是一種新型態的正義……別具詩意的正義。」她思忖。
這麼多年來我聽過數不清的故事,然而威爾瑪的故事始終在我心頭縈繞不去,也許是儘管面臨無數障礙,她寬恕的決心依舊毫不動搖。對威爾瑪來說,寬恕仍是一種不斷更新、持續進行的任務,也是一種在不同時期以不同形式存在的心理狀態。即便有時她沒有力氣,無法真正寬恕,但她還是不斷嘗試,她認為寬恕就是一顆她追尋的「北極星」,也是安撫平復她心靈的「經文」。
進行寬恕計畫工作時,我遇過許多傷痛欲絕、傷痕累累的人,並且都在下定決心放手原諒時慢慢療傷。但我也遇過儘管選擇不仇恨報復,也不見得能在寬恕中復原的人。事實上,是否選擇寬恕不是重點,真正重要的是受傷的人能否從無法改變的事實中重拾平靜,並自知要是不遏止仇恨,仇恨最終就可能侵蝕你的心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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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二〇〇三年起,為我個人的新聞報導專案網羅搜集寬恕故事,最早訪問的其中一人就是北愛爾蘭UVF(阿爾斯特志願軍,全名「Ulster Volunteer Force」)準軍事組織成員,艾里斯特.李托(Alistair Little)。艾里斯特清楚表明,他不想參與任何強迫深受傷害的人去原諒的寬恕專案,因為這只會讓受害者承受更沉重的負擔。我們在貝爾法斯特(Belfast)的社區中心初次見面時,沒幾分鐘他已經告訴我:「我曾遇過始終無法原諒的人,但他們並沒有因為過去發生的事而喪失行為能力。不原諒只象徵他們也是凡人,而創傷嚴重到無法修復罷了,請問我們又有什麼資格告訴他們應該原諒?」
艾里斯特始終無法原諒自己加入派別暴力行動,奪走了另一個男人的生命。他的故事絕非非比尋常,七〇年代還是小男孩的他在貝爾法斯特戰火延綿的街頭長大,為了替朋友慘遭愛爾蘭共和軍謀殺的父親報仇,在十四歲那年加入UVF。他告訴我:「十七歲那年,我走進一個素未謀面的男人家中,舉槍射殺他,而且這是我主動要求的。」在貝爾法斯特的朗格甚(Lang Kesh)及H區(H-Blocks)監獄服刑期間,他總算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是不對的,坐牢期間也開始思索敵人承受的痛苦。
監禁歲月度日如年,沉痛不堪,他說:「我為此付出龐大代價,過著寂寞孤單、離群索居的生活,但我後來發現使用暴力的人只會從某個角度看待事情,我自己也是。他們沒想過,動用暴力就等於鼓勵對方仇恨報復,最後深陷沒完沒了的暴力循環。」
三十歲那年出獄後,協助敵對的兩方建立橋梁、防治衝突分派場景激化,便漸漸成了艾里斯特的人生志業。《耶穌受難記協議》(Good Friday Agreement)為北愛爾蘭帶來不完美的和平,那之後他就孜孜不倦為了和平貢獻心力,踏遍世界各地,協助人們建立和平。艾里斯特經常一副緊張煩躁的樣子,卻為人坦率,每次介紹新朋友認識,他都讓對方驚豔連連。他的誠懇讓人卸下防備,而他的悔意也是大家眼見為憑。此外,他與寬恕之間動蕩不安的關係(部分是因為他從不覺得自己值得寬恕)幫助我釐清難以歸類的寬恕題材。
對我而言,與艾里斯特的相遇就是決定性關鍵,那個當下我明白了,我所搜集的故事必須闡述這個複雜主題的各種層面,說明寬恕的不同可能,及其是怎麼用來當作泯滅仇恨的終極另類選擇。我也知道我的主要聚焦要是探索寬恕的輪廓,而不是試圖鼓吹、說服、要求人們相信寬恕是唯一選項。我最不希望的就是把寬恕當作所有痛苦的萬靈丹,絕非為了療傷「不得不」服用的一帖良藥,也不是擺脫內心惡魔的不二法門。在緊接著進行寬恕計畫的這幾年,這個頓悟在我內心逐漸蔓延擴大,因為我深信不疑無論你相信什麼,信仰轉換是一件危險的事。理由很簡單,要是一道光耀眼奪目到令人睜不開眼,就失去開示啟發的作用,只讓人變得目不可視。
和艾里斯特.李托初次見面時,寬恕主題為何讓我如此著迷,就連我自己也說不出來,當然也不知道努力搜集籌劃的故事能做什麼。對於那個階段的我來說,寬恕計畫只是我個人對二〇〇三年布希/布萊爾攻打伊拉克的憤怒回擊,身為記者的我想在當時攻占頭條、瀰漫著挑釁好戰、以牙還牙、加倍奉還的語言中,創造出一種相反論調。我深信轟炸無辜老百姓只會加劇怨恨力道,而我們越是去壓制對方,對方就越可能重振士氣,更強悍堅定地起身回擊。
受傷的人選擇寬恕當作回應的做法讓我深感興趣,因為比起鐵石心腸的人,溫和的人向來更吸引我,脆弱又比堅強有意思。我一直相信這世界上罪大惡極的人少之又少,希望以記者身分彙整出一部故事集,向世人展示受害者和倖存者的療傷過程,讓他們向大家展現自己的力量和傷痛。我想讓大眾聽見不同人的聲音,希望大家能近距離見證他們療癒創傷的經驗。我想將受害者故事與暴力加害者轉型和平使者的故事並列比對。最重要的是,我希望大家都讀到這些故事,藉此揭露寬恕既混亂危險又勇敢堅毅的真實敘述。
最後,多虧兩名女性的實質行動及資金贊助「仇(寬)恨(恕)兩個字(The F Word)」展覽:社會運動家兼美體小舖的創辦人安妮塔.羅迪克女爵士(Dame Anita Roddick)、福斯特公關公司(Forster Communications)創辦人兼執行長,吉莉.福斯特(Jilly Forster),艾里斯特.李托的故事才得以於二〇〇四年一月倫敦南岸的OXO藝廊亮相。艾里斯特的大型肖像及一旁的八百字證言邊,就掛著帕特里克.馬吉(Patrick Magee)的肖像和證言。馬吉曾是愛爾蘭共和軍運動人士,當時是人人皆知的布萊頓炸彈客,並在一九八四年保守黨舉行會議的布萊頓格蘭德酒店(Grand Hotel)中埋下炸彈,導致五人遇害,而其中一名受害者的女兒喬.貝里(Jo Berry)肖像則擺在他身旁。他們肖像的正對面牆上亦展示許多世界各地的修復故事,展覽的概念是向世人展示他們是怎麼和平解決事端,與其衝突仇恨、妖魔化敵人,他們將對方視為凡人,雖然這個概念不太尋常,卻也不是史無前例。許多掛在藝廊牆上的肖像主人親自參加「仇(寬)恨(恕)兩個字」展覽開幕儀式,事後都表示這段相處時光讓他們共同療癒修復。
這場展覽不可思議地空前大成功,吸引廣大媒體關注及上萬觀展群眾。令人心痛的伊拉克戰爭結束後,充滿希望的論述似乎探入大家內心的深層需求,在這充滿仇恨的世界中找到人性。所以為了因應人們希望運用這些故事當作和平手段的廣大要求,幾個月後我成立了寬恕計畫慈善機構,擴大落實和平推廣。寬恕計畫至今仍與具有實際經驗的人合作,目標是認識療傷、重建、回歸人性,更尤其援助受害者/倖存者及昔日罪犯,探索受傷與創傷後如何重建人生。這幾年間,諸如此類的「修復式敘事」確實能夠改變生命,不僅協助個人面對自己人生的問題,亦有助於重建寬容、希望、同理心的社會氛圍。
打從一開始,我為寬恕計畫設定的目標就是一種提問,而不是說服,我們提供的是協助,不是萬靈丹。我想透過這本書提煉濃縮個人觀點及我學習到的寬恕,書中包含許多真人真事,故事主人的寬恕或獲得寬恕的經驗都是我不曾有過的,而他們的視角見解也能夠幫助及點醒他人。訪談對象與我分享個人實際經驗,而我從他們口中搜集到的「人類容忍邊緣」故事後,我去蕪存菁,保留這個複雜主題的精髓重點,希望可以藉此探索寬恕、發人省思,或許甚至提供解答。
我不是學術界人士,不是哲學家,不是心理學家,更不是神學家,我只是一名文字工作者,整合匯集他人故事,深思熟慮寬恕的含意、價值及極限後,迫不及待想和大家分享我所學到的東西。
「故事就是將私領域和個人經歷轉譯為公眾經驗的一座橋梁。」德國出生的政治理論家漢娜.鄂蘭(Hannah Arendt)於一九五八年寫道。我相信寬恕計畫搜集分享的故事不僅是第一人稱的主觀證詞,反而是一種跨越個人疆域、形塑社群的集體記憶,進而重塑人們觀看世界的角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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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面上有不少分析寬恕意義的書籍,但並非所有學者都所見略同,為寬恕得出統一定義。選擇去寬恕他人或曾經獲得原諒的人,寬恕的表現更是千百種。我之所以將展覽取名為「仇(寬)恨(恕)二字」,就是為了反映寬恕並不擁有單一定義。眼見有這麼多繁複晦澀又不盡理想的寬恕定義,學術人士佛雷德利.魯斯金博士(Fred Luskin)舉手投降,我甚至聽他說之後不會再使用「寬恕」,而是改用「自由」二字。
我偏好讓故事自己說話,但若硬要我給出一個有關寬恕的定義,有時我也會用引述魯斯金的說法,另外再稍微錦上添花一番。對我來說,寬恕的意義就是與自己改變不了的人事物和解,進而療癒心靈傷痛、卸下仇恨重擔及報復欲望。但寬恕不是只有接納和放手那麼簡單,因為原諒還需要運用一種帶有人性的終極原料,那就是給予傷害你的人某種程度的同情或同理心,哪怕只有一丁點都好。而這真的不簡單,因為當你想到威爾瑪和克里夫的故事,大多人恐怕都無法想像,面對這個禽獸不如殘害女兒的殺手,這對夫妻是怎麼對他產生惻隱之心。
正在反覆思忖這件事時,我聽見兩位女兒遭到謀害的母親米娜.斯莫爾曼(Mina Smallman)參加英國廣播電台的《今日》(Today),並在節目中聊到寬恕。那天是二〇二二年元旦,她受邀擔任該晨間節目的客座主編,講到寬恕時斯莫爾曼的話語在在挑戰我個人的信念,我本來相信的是我們得對傷害自己的人付出一絲惻隱之心或同理心,才可能寬恕。然而談及她是如何原諒女兒的殺人兇手時,她卻說:「寬恕倒不是要你真的去同情對方,而是內心不再醞釀怒氣和挫敗情緒、不再顧慮對方,繼續過自己的日子。」
在這裡,斯莫爾曼清楚表明,寬恕其實不需要同情心,然而在同一場訪談中,她也說了她很感激自己有基督教信仰,因為她的信仰幫助她「原諒這個年輕人」。這裡她用了一個不一樣的字眼,與其稱呼對方魔鬼、怪物,她稱兇手為「年輕人」。我們可以從這幾個字得出一個結論,那就是她把兇手當作和自己一樣的普通人,而這,就是我所說的「一絲惻隱之心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