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榛生《沒有星星,夜不滾燙:不要畏懼傷口,害怕辜負;不要屈從於好感,譫妄了愛情》
我就這樣「被分手」了。
我一直以為呂游幾百年前就屬於我,就像自由落體、萬有引力一樣天經地義,而事實是,他是自由的,是我無法控制的。分手後,他生怕我找他麻煩,手機換號,連他媽媽的手機都換號了。這真是刷新了我一生恥辱史的新紀錄。一氣之下我把呂游的東西全部打包,勒在車頂,開到北戴河的野海邊,請兩個趕海的男孩幫我扔進海裡去。
當中一個男孩說:「扔進去也會漂回來的,白費力氣。」另一個男孩說:「誰抬得動這麼多破爛啊。」
我哭了起來。
後來我請這兩個男孩一起吃燒烤,喝啤酒。我好像又高興了,一邊吃一邊笑一邊唱歌。啤酒不像咖啡,咖啡只令大腦興奮,不會讓人胡說八道,啤酒卻可以讓人幹出很多丟臉的事。
過了幾天我收到當中一個男孩的微信,他問我還要不要做他的女朋友。
我都幹了什麼啊!我喝醉時居然說要做一個十九歲小男孩的女朋友?
我慌忙封鎖了少年,太可怕了。
同事,確切地說,是那個肇事的上司,見我萎靡不振,心有歉疚,就跟我說:「我有一個學弟……」
我故意大聲說:「相親是吧?好啊。」讓聲音大到可以從上司的玻璃隔間傳到大隔間,保證呂游能聽到。
我和上司給的男子互加了微信。
聊了幾句,覺得這個人還不算無趣。反正這種時候,只要不是二百五、十三點,我都能接受。
我翻看他的朋友圈,都是他設計的汽車、轉發的心靈雞湯、健身的計步截圖。連張照片也沒有,所以應該是很直的直男。
我答應週末和他見面。如果呂游還在乎我的話,他會難受的。
週末,我見到了這位直男—我和他怎麼那麼有緣呢!這不就是我每天清早九點買咖啡的宿敵嗎?
當他坐到我對面,他和我一樣大驚失色。「怎麼會是你?」我們異口同聲地說。
「真倒楣。」我們又異口同聲地說。
但是我們卻都沒走,坐在星巴克聊了下去。先是吐槽了星巴克的咖啡,然後又都想到了公司樓下那間小小的咖啡館,它甚至連名字也沒有。
「你注意過店主的項鍊沒有?每天戴的都不一樣,一看就是從國外的市集淘來的那種,特別好看,她真會打扮。」我說。
「是的,設計得很獨特,而且妳知道嗎?店主也喜歡路跑,還參加過日本的全馬,當時我也在。」他說。
「哇,你們都是過著健康生活的人,只有我,我今天還是黑眼圈很大對吧?」我笑起來。
「逗妳的,其實妳是美女。」他也笑起來。
「美少女!」
「哦,美嬰兒。」
「哈哈哈哈,乾脆說我是美麗的受精卵得了!」
我居然和宿敵相談甚歡,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。
言笑晏晏之中,心裡稍微有點覺得,對不起呂游—啊,我幹麼這麼想!
愛情是有慣性的東西,像一列火車,開上軌道,加速運行,猛然停是停不住的,總還是會繼續向前蹭上幾步。我現在就處於這種狀態。
應該讓慣性終止了,因為呂游辭職了。
為了不再見到我,為了不讓大家尷尬,或者為了他的新戀人,他跳槽到那位女客戶的公司去了。
他的新辦公室戀情真好,上司就是他的女朋友。不像和我,我們只是普通的草根戀。他這次的戀愛是VIP的,好厲害。
我記得那天和宿敵喝完咖啡,意猶未盡,但還是禮貌地說了下次見。
但凡相親過的人都知道,說「下次見」基本上就是「不用再見面了」的代名詞。
我也不是沒相過親的人。
但他補充一句:「是真的下次見喔。」
所以我們就又見面了。他說:「我們去看電影吧。」我們去看《動物方城市》。驗票的時候,服務生說:「先生,您這兩張票過期了啊。」
他很尷尬地說:「弄錯了,這是我上週買的。」他拿出新買的兩張票。
我們和一百多個小朋友及他們的家長歡聚一堂,整個電影被小朋友的吵鬧聲淹沒,我在想那兩張過期的票是怎麼回事。
「妳都不笑一笑嗎?我知道妳在想什麼。本來,上週就想喝完咖啡請妳看電影來著。」他說。
我故意像電影裡那隻樹懶一樣慢吞吞地說:「讓我來分析一下,也就是說你先買好票,然後和我見面。可是你怎麼確定你會願意和一個陌生女人看電影呢?」
「我看了妳的朋友圈啊。」他說:「有很多妳的自拍。」
「然後發現我們見過?」
「對,我們早在很久以前就認識了,不是嗎?」
他看著我,他的眼睛裡有亮亮的光,那種光我明白,他喜歡我。
我們看完電影就牽著手了。
觸電般的感覺。在電擊之下,我的愛情火車終於徹底停下來,呂游被趕下車了。
我說:「我前男友是同一公司的同事—」
我還沒說完,他就接著說:「他劈腿了,已經辭職了。」看來八卦真是無處不在。
「忘了他吧,妳應該找個更好的男人。」
「你是說你嗎?」
「沒錯啊。」
但是,不幸的事緊跟著小小的幸福就來了。
交往了半年後,宿敵帶我參加家庭聚會,我居然見到了呂游!沒錯,呂游和那個母牛,這對姦夫淫婦他們居然還沒分手,而母牛的身分是:宿敵的表姐。說起來血緣關係就是賈寶玉和薛寶釵那樣,天哪。
呂游走過來,主動問候。「近來可好?」
我一時間不知道答好還是答滾,這時候,宿敵有力的臂膀就過來了,宿敵說:「挺好的,但是關你啥事?」
母牛也走過來,想跟我套交情。母牛尷尬的樣子使她看上去更老了,這麼個重口味,呂游同學你是怎麼消化的啊?
於是,我心情很好,遂拿出了大將風度,和眾人談笑風生起來,席間就數我吃得最多。
我和宿敵喜結連理了。
真愛註定會讓人在一起,不能在一起的,那是愛得不夠。
所以拆散一對天造地設的賤人是有罪的。我祝福前男友和小三。真心的。
我已經長大了,不再是在海邊喝醉痛哭的女生了。
真神奇,我被青梅竹馬的男友拋棄,和一個每天清早九點搶咖啡的宿敵成了夫妻。回憶起來,我應該感激誰呢?是上司?不。是店主?不。是咖啡?不。是沒牌子的T恤?不。是黑眼圈?不,我本來就沒有黑眼圈。
其實我誰也不用感謝。我對自己說,這是我該得的,我這麼棒,我的人生當然也會很棒。
做人最重要就是要硬氣,幸福,我很配得到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