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關於相處」
事實是什麼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,你設身處地為對方想的心。
當他對你們的關係提出客訴時,究竟期待你為他做些什麼?
我們要做的並非一味地提出答辯,而是嘗試設身處地為他想,
怎麼做,才是對方想要的?
「妳那天幹嘛那麼說?」
「我哪有?」面對大律師的訊問,我算是難得不心虛的當事人。
「明明就有,我聽了覺得很不舒服。」
律師可以用「明明」當證據嗎?
我當下有幾個選擇——
「請提示證據。」
「你聽錯了,沒有就是沒有。」
「就算我有說,那也是事實。」
「⋯⋯好啦!我下次會注意。」
如果是你,你會選擇哪一種回答方式呢?
家事事件的紛爭中,第一庭一定會排調解,而我們事務所的律師會在調解之前,
花很多時間跟客戶溝通,了解我們的當事人真正想要的是什麼。
你或許不相信,很多人居然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,甚至,連要不要離婚也尚未決定。
所以律師在庭前開會時,都必須要旁敲側擊,猜測當事人深藏在心裡,連自己也沒有去面對的那部分。
而到了調解期日,面對對造,律師也得從他們抖出來的武器中,去猜測對方真正的意圖。
我記得有一次事務所代表當事人與對造協議離婚時,男方一直刁難我們的當事人,
本來講好了監護權歸女方,但他一下說如果女方改嫁,小孩子監護權就自動歸男方;
一下子說要規定女方不可以交男朋友,否則停止給付扶養費。
這兩個約定,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。
孩子的監護權應該依小孩的利益來決定,一旦約定好了監護權歸屬,
必須要在對方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時,才比較有機會改定監護權;
不可能因為這樣的約定,來約束女方是否改嫁,而且這也是
違反公序良俗的。
女方交男朋友,男方就停止給付扶養費更不用說了,就算沒念過法律的人,
光用法律情感判斷,也會覺得哪有這種事;
父親養不養小孩跟母親有沒有新的交往對象肯定是八竿子打不著,
但男方就是鬼打牆似地不肯簽。
我們在一旁觀察猜想,男方大概是擔心監護權給了女方以後,哪天小孩改叫別人爸爸。
於是我們跟對方說明,只要他按時給付扶養費、也常常跟小孩互動,盡到父親的責任,
往後小孩不管要改姓或讓新的繼父收養,都必須要透過向法院聲請並傳生父到庭陳述意見。
而通常也得父親這邊未盡扶養義務,才有可能讓小孩認別人當爸爸;
如果,他都有善盡責任,法院不會剝奪他當父親的權利。
果不其然,男方思考了一下後,就簽了離婚協議書。
「我都不知道,我在他眼中,還這麼有行情。」
女方在男方離開後,忍不住自嘲,而我們也跟女方說明,
其實這是很多讓出監護權的男方會擔心的爭議點。
雖然,這狀況是發生在已經要說分手的伴侶身上,
但是回到夫妻生活中跟另一半的相處也是如此。
我們在吵架的時候,往往想吵出一個結果、一個事實;然而,事實是什麼,
有時候往往不是對方在乎的,甚至很多事情已經無法追溯,
就算答案是你對,也不是對方想要表達的。
我們應該去探測,對方提出的質疑裡,動機是什麼?想要你改變的是什麼?
而且更棘手的是,人們甚至會因為各種考量,沒把自己真正擔心、恐懼的表達出來。
所以,回到一開始的問題,究竟我的答案是什麼呢?
我必須說,可以安然度過婚姻多年的夫妻都會告訴你,不管對方抱怨什麼,先改再說吧!
愛一個人,從來不該用自己想要的方式愛對方,而該用對方想要的方式愛他。
他說的對不對、是不是事實,其實不是重點,而是當他對你們的關係提出客訴時,
究竟期待你為他做些什麼?我們要做的並非一味地提出答辯,
而是要嘗試設身處地為他想,怎麼做,才是對方想要的?
「關於自我」
雖然得到,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,但值得,我們一定都做得到。
婚姻的幸福不是神話,
只要能創造相同的元素,
或許就能獲得同樣的幸福。
那天跟一個朋友聊天時,她突然問我:「我心底一直有個疑問,
你們事務所經辦那麼多婚姻事件,妳又常寫一些女性自覺的文章,
難道每段婚姻面臨離婚時,就只有女人可憐,男人就不辛苦嗎?」
我想了想回答她:「當然,邏輯上絕對不會是如此,一段婚姻走上末路,
不會只有單一方的原因,要說離婚的時候,也不至於所有的婚姻中,
只有女性是受害者;不過,或許因為自己就是太太的角色,
加上事務所多數的當事人都是女性,畢竟聽了太多女性的心聲,
所以寫的文章很容易就像在袒護女性。但是起碼,以社會現狀而言,
多數的案例中,離婚的女性在結束婚姻以後,要面臨的困境,
比起男性還是辛苦多了,所以我會選擇寫一些偏向幫助女性的文章。
事實上,的確有一些案例,男性的處境也很值得同情。」
「譬如說呢?」她看起來不像是想八卦,倒像是擺起公堂,想來個隨興的大審判。
我這個朋友有個很疼她的老公,每次都在facebook 上看到她老公追隨她的倩影,
拍攝她的重要活動上傳,然後標註她。
「愛標註妳的老公不會變壞。」我半開玩笑地對她說,
「像我老公從來不標註我,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難言之隱。」
這笑話把一向爽朗的她,逗得花枝亂顫。
唉,有老公疼的女人就像她一樣有自信,又愛笑,
還隨時關注男性的權益是否受到了冷落,真好;
讓我們還能相信,婚姻的幸福不是神話,只要能創造相同的元素,
或許就能獲得同樣的幸福。
我怎麼看她呢?
1. 一個懂得如何要求的女人。
「我要求老公抱女兒之前,一定要先抱我,不然翻臉。」
撒嬌永遠是女人數一數二的有效武器,溫柔的討愛,是魅力的起點,也是示愛的勇氣。
2. 一個懂得展現自我的女人。
「我告訴他,一定要讓我做我想做的事。」
她雖然不是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,但還是在安排孩子的生活之餘,很努力地充實自己。
「我有機會一定出去外面走走看看,絕對不讓自己的生活枯燥乏味。」
對了,她還曾經這麼說。
我還記得某一次她在工作時,一旁陪她的老公看她看得出神。也是,
我看著她閃耀光芒,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的模樣,也覺得超迷人的。
3. 一個懂得適時示弱的女人。
「這我真的不行。」
每次看她張大眼睛跟老公求救的樣子,就覺得這招一定要放入口袋收藏,
妳不給男人機會當英雄,他很快就自願當狗熊了。
4. 一個懂得給對方空間的女人。
「我才不想管東管西,我自己忙得都沒時間了,還管他的行事曆。」
真的,我曾經看過一個老公,每天準時下班回家,
後來居然被老婆無意間發現,他都溜班去找小三。百密必有一疏,真要偷,妳有辦法防嗎?
5. 一個想法積極正向的女人。
「這樣也不錯,剛好我可以⋯⋯」
「還好我神經大條,無所謂⋯⋯」
「我腦袋沒辦法裝這麼多東西,老早就忘了⋯⋯」
她當老婆是否也這樣我是不知道,但當朋友真的是讓人輕鬆自在。
究竟她是幸福,所以一副得人疼的模樣,還是得人疼,所以得到幸福?
以現狀而言,已經是不可考的蛋生雞、雞生蛋的問題,但至少,她真的值得。
雖然「得到」,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,但「值得」,我們一定都
做得到。
「關於覺察」
沒有人有義務對你好,除了你自己。
不管在婚姻的門內、門外,
要選擇適合自己的路,不要在意別人的評價,
最終會支持你的,還是自己。
律師事務所裡除了訴訟之外,最常見的業務就是幫客戶擬契約,
特別是在我們事務所,因為這兩年家事紛爭急遽上升,
相對的,幫當事人撰擬離婚協議及見證,也變成家常便飯。
當然,我們也不希望拆散鴛鴦,但坦白說,會走進律師事務所坐下來準備簽字的夫妻,
情感的破裂幾乎都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,只是差在條件能不能談妥而已。
我看過不少對結婚十多年的夫妻,看身分證上的個人資料,年紀應該是差不多的,
但女方或許因為疏於保養,因為性別上先天的劣勢,
看起來已經是(實際上也是)個四、五十歲的中年婦女,
臉色蠟黃晦暗,神情憔悴。當然,走到離婚的階段,誰會好過?
但反觀男方卻神清氣爽、自在從容,一副等待出籠高飛的樣子,
看起來硬是比實際年齡要再年輕許多。
或許,有一種可能性是: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外表就有這樣的落差。
但我總會主觀地認為,結了婚以後,很多女人常常會囿於傳統的觀念開始相夫教子,
把家庭當作唯一的事業,認為自己只要做好家事,帶好孩子,
上天不會虧待這樣的好女人,那些聽說的離婚八卦,跟自己不會扯上關係。
而男人呢?當然也有不少顧家愛妻的。只是在我們事務所裡看到的,
尤其是我前面說的那一種典型,常常是家務、孩子丟給老婆去操心,
自己只專心衝刺事業;等到這樣的無後顧之憂,造就了功成名就,
一回頭,覺得老婆舊了、煩了,待在家裡膩了,就像換輛新車、換間新房一樣,
連老婆也可以換掉。孩子呢?是沒換,但付些扶養費留給前妻帶,
等於請個安心又划算的保母,不但擁有單身的風流倜儻,
還能保有為人父親的樂趣,而且事業穩固了,身價更是水漲船高。
說句殘酷話,這個被換掉的前妻,連幫孩子改個姓都有困難,
到底最後什麼是屬於她的?也只能期盼孩子體諒母親的苦楚,
乖巧、健康、懂事,對很多離婚的女人來說,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。
每次看著這樣的女人右手顫抖地簽下名字,雖然心疼,
卻得維持事務所的專業,冷靜地引導他們把手續完成。
我心裡常常想,如果我有機會早十年遇到這樣的女人,
我一定會悄悄地跟她們說:「對妳自己好一點,世上沒有人有義務對妳好,除了妳自己。」
聽起來很自私,但我想說明什麼叫「對自己好一點」。
1. 檢視妳的生涯,妳希望自己每個階段擁有什麼,
那麼在前一個階段,妳就應該做好準備。
想在四十歲時還年輕漂亮,不要長得如狼似虎,記得三十歲開始好好保養自己,
家事少做一點;想在五十歲時老公還在身邊,就要時時覺察夫妻關係,
慎防感情疏離;想在六十歲時不求人,就要趁身強力壯時,建立自己穩定的經濟來源。
2. 心甘情願,絕不戀棧。
每件自己做的事都應該心甘情願,不要期待別人的感激;
如果真的所做非所願,那妳就應該選擇突破,或是選擇轉念,
不要用自以為是的犧牲,想換來別人的反饋;不要用委曲求全的等待,戀棧別人的回頭。
3. 接受不被愛,理解會孤單。
每個人的人格特質不同,有些人的個性特別討人喜歡,
有些人天生就沒人緣。有趣的是,前者卻不一定比較快樂。
做自己喜歡的事,肯定比較開心,只要沒有傷害別人,
即使因此而孤單,起碼是忠於自己,也對得起自己。
4. 了解自己,尋求出路。
不管在婚姻的門內、門外,要選擇適合自己的路,
不要在意別人的評價,最終會支持妳的,還是妳自己。
「關於金錢」
不要相信任何人說「我會養你」
只要你堅持繼續自己學習的腳步,
保持自己的競爭力,隨時不怕對方起身離開,
妳就能夠安心地展現自我,勇敢讓自己被看見。
先說明,我非常肯定全職媽媽的貢獻,一個孩子能在母親全心陪伴下長大,是再幸福不過的事了。
可是如果妳像我一樣,每天在事務所要聽三件、五件,訊息裡要看個十個、八個全職媽媽在家帶小孩的辛酸,
就會忍不住覺得,女人這麼辛苦又是為了哪樁。
「律師娘您好,我是個家庭主婦,有兩個不到五歲的小孩,
最近我發現老公外遇了,我知道的時候,當然無法接受,就找他攤牌;
他也不否認,但是他說,要離婚可以,小孩不能帶走,如果我一定要監護權,
就要上法院讓法官判。他說,他的經濟能力比我好,小孩的監護權一定會搶輸他,他說的是真的嗎?」
「律師娘,我結婚後就辭職在家,婆婆說,我在家裡用不到錢,
要我老公不能把錢交給我管,所以大小開支我都得跟老公開口,
老公每個月扣掉開支剩下的薪水都交給婆婆,我很擔心,
哪天我老公要跟我離婚,我是不是一毛錢都分不到?」
「律師娘,妳可以幫幫我嗎?我五十幾歲了,三個孩子都已經長大,
我本來想,做了一輩子的全職媽媽,終於可以喘息享福了;
我老公居然在這時候說要跟我離婚,還說錢都是他賺的,
一毛錢都不會分給我,我擔心他把錢都藏起來,這樣我還要得到贍養費嗎?」
我想看到這裡,很多女人大概像我一樣,很想拿起電話打給自己的姐妹淘還是親朋好友,
把那些全職主婦都趕去工作。
其實,也沒這麼可怕,畢竟會來到事務所的,都是一些比較極端的案例,
還是有很多把所有時間都拿來陪伴孩子的媽媽,過得幸福又快樂。
我就認識一些媽媽把陪伴孩子當作職業,做生活紀錄、寫親子教養、分享家庭活動,
利用現在自媒體的方式,不僅幫自己賺到人氣、名氣與朝氣,
還賺到了一些代言、通告、稿費或是辦活動的揪團費用。
但我總還是要一而再、再而三地提醒家庭主婦及全職媽媽,
絕對不要讓自己失去了自信與競爭力,畢竟自己看到的案例即使是屬於相對少數,
但還是讓同為女人的我怵目驚心。
當然,一定有很多媽媽覺得自己在家帶小孩,已經忙得團團轉,哪還有時間求新知呢?
可是,小孩終究要上學,時間就跟乳溝一樣,硬擠總會有一點的。
然後慢慢的,妳就可以騰出一些時間給自己。
想想,隨著孩子成長獨立,妳也得脫離跟孩子之間的互相依附,
妳不能再找藉口說,一切犧牲,都是為了孩子,這對孩子來說也是不公平的。
或許可以考慮,家事做到六、七十分就好,當然也有很多主婦,
家事可以做到達人,甚至變成職人,也是一種另類的成就。
但千萬不要以為,這個社會給了很多主婦喘息的空間,職業婦女如現在的我,
忙歸忙,但可以選擇累積自己的實力,建立自己的獨立性。
全職媽媽如過去的我,忙得很充實,但我不否認,以前的我總是在尋求別人的肯定,
希望身旁的人認可我把時間都投注在家庭裡,是種犧牲奉獻,
而我對自己的要求,也因此縮小到只求別人小小的理解而已。
漸漸的,我對自己的看法開始沒了主見,我對自己還能追求夢想這件事越來越沒信心,
這一切,追根究柢,居然只是因為我不是家中的經濟來源。
其實,我還是我,我擅長的還是我擅長的,並沒有改變啊!
我相信每個女人都有潛力,只是很多人因為自己不是家庭的經濟主力,
而認為自己應該無限縮小自我,然而發光發熱,不一定要燃燒金錢。
只要燃燒妳的熱情,一樣能讓妳有前進的動力。而最重要的是,
只要妳堅持繼續自己學習的腳步,保持自己的競爭力,隨時不怕對方起身離開,
妳就能夠安心地展現自我,勇敢讓自己被看見。
Emma的故事~放膽做自己
唯有愛自己,才會有人愛你。
從小受到傳統教育的影響,我是一個在父母親期望下成長的小女孩,
人生中從未替自己做過決定。大學畢業後就順利找到人人稱羨的鐵飯碗——銀行行員,
也因為工作的關係認識我的先生,我先生是我的第一任男朋友,
對於愛情經驗值等於零的我來說,我在二十五歲才知道什麼是男朋友。
交往了五年之後,因為到了適婚年齡,在家人的鼓吹下,
沒想太多,就這樣結婚了;結婚兩年後,只是覺得應該要有小孩,
也就生了小孩。此時我想我的人生該有的都有了,沒有什麼缺點,
應該可以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囉!
然而天不從人願,上帝給了我一個考驗,在小孩一歲時,我發現先生外遇了。
天啊!這不是電視劇上演的劇情嗎?怎麼
會發生在我身上呢?我內心十分恐慌,我應該怎麼辦?小孩怎麼辦?
別人會怎麼看我呢?這些林林總總的問題,我不知道如何處理?我也不會做決定,於是⋯⋯
我每天以淚洗面,心裡常想,為什麼會這樣?要離婚嗎?
很多的未知數,讓我懷著面對未來不確定的恐懼。
就在某一天我在鏡子前看了我自己,這是我嗎?
行屍走肉般,人不像人、鬼不像鬼,哭能解決問題嗎?
於是,我決定要為自己的人生做決定,重新找回愛笑的我。
首先我要有收入,第一先找工作,雖然我可以重返金融業,
回到那舒適圈,但我想我的人生要多點不一樣。我要改變!
於是我選擇從事沒有底薪的錠嵂保險經紀人,我從未做過業務,
這是我人生的第一場挑戰;剛開始我會怕自己做不好,
在三十歲以前都是聽別人的指令在做事,只要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就好,
而這份工作需要我主動去行銷自己,去認識不同領域的人。
剛開始大家聽到我的工作就跑得遠遠的,我試著分享我的理念,
也就是把客戶當朋友看待,沒想到就此拉近了彼此的距離。
也因為工作的關係,我大量學習、充實自我,因而在讀書會認識了律師娘,
我的人生遇到了許多朋友及貴人,大家透過分享及交流,更加認識彼此,
從每個人的故事中習得經驗,讓自己過得更精彩。
現在的我每天都開開心心的,生活中多了點感動和愛。
而且我每年都會送自己禮物,對自己好一點;今年我送自己一台重型機車,
我喜愛吹風、喜愛自由,更愛分享,也期許有一天能騎著我的車到各個角落去分享我的故事。
我感謝有這樣的挫折可以讓我更愛自己一點。
唯有愛自己,才會有人愛你,這句話我可以深深體會到,
將來希望我的小孩告訴我:「媽媽,我以妳為榮!」
總之,人生不受任何框架限制,不管你的身分是什麼,只要我們選擇了,
自然會形成我們要的樣子。現在的你還在等什麼呢?我可以,你們一定也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