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是追求被肯定,還是渴望被看見?
有時候人們會把被人看見的渴望,與得到肯定的渴望混為一談。這兩者截然不同。渴望自己的存在和行為得到肯定、認可、贊成,是人之常情。除非對得到肯定的渴望,占據了一個人價值觀金字塔的頂端,到了不惜犧牲誠實與正直也要得到認可的地步,我們才會將這種渴望稱為病態,而出現這種情況的人,顯然飽受缺乏自尊心所苦。但就算是最正常和切實的表現方式,我們也需要區分得到肯定的渴望與被人看見的渴望──即便如此,在直接經驗的層面上,也無疑會呈現溢出效應,也就是產生間接影響。
渴望有人看見自己,絕對不是軟弱或自我不確定性或自尊心低的表現。恰恰相反,我們的自尊心越低,我們便越容易覺得自己需要躲起來,我們對可見度的態度會更加矛盾:我們既渴望被看見,又害怕被看見。我們越是對自己真實的模樣感到自豪,我們就越願意讓自己變得公開透明。我或許還會加上這一句:我們會渴望自己變得更透明。
自尊心,代表我們對自己效能(efficacy)和價值的信心。缺乏自尊心,對自己的內心和判斷缺乏信心的一大特徵,便是投入過多心力在得到他人的認可、避免被他人否決上,時時刻刻都渴望得到肯定與支持。有些人夢想在浪漫愛情中得到這一切。但是因為這本質上是內在問題,因為那個人不相信自己,所以沒有任何來自外在世界的支持,能夠滿足他的渴望,充其量也只能暫時滿足。這不是渴望被看見,而是渴望提升自尊心。浪漫愛情的其中一個目的便是讚美自尊心,而不是為缺乏的人創造自尊心。
許多心理學家(哈利.史塔克.蘇利文[Harry Stack Sullivan]就是特別引人注目的一例)認為人類需要得到他人的認可,才能夠認可自己。雖然這個觀點眾所皆知、廣受歡迎,卻沒有證據支持。我們順利發展出自主性(自我信任、自力更生、自我調節)之後,我們便會希望和期望他人感知到我們的價值,而不是創造我們的價值。我們希望其他人看見我們真正的模樣,甚至幫我們看得更清楚,而不是憑著他們的幻想捏造出我們的樣子。對所有活在現實世界中的人而言,那種「捏造」顯然沒有任何益處。
我想冒著過度簡化的風險舉一個例子,假如想比對成熟自主的個體與(相較之下)不成熟且依賴他人的個體,兩者之間的心理差異,可以試試看下面這個觀察方式。認識新的人時,自主的個體通常會先問自己:「我對這個人有什麼看法?」而不成熟或依賴他人的個體,通常會先問自己:「這個人對我有什麼看法?」
如同我們前面討論的,我們會在不同人際關係中的各個面向感受到可見度,以及不同程度的可見度。與隨意一個陌生人的關係,並不會讓我們經驗到與熟人在一起時相同程度的可見度。而與熟人的關係,也不會讓我們經驗到與親密朋友在一起時相同程度的可見度。不過,有一種人際關係中包含的可見度,其深度與廣度都是獨一無二的,那便是浪漫愛情。我們在其他人際關係中,都不會投入如此多的自我。我們在其他人際關係中,都無法表達出如此多樣面貌的自我。在浪漫愛情中,兩個自我得到的讚美,是在其他關係中都無法得到的。
不成熟的愛:空虛且不知所措的關係黑洞
「成熟」與「不成熟」兩個概念,是指個體發展至成人階段的過程中,其生理、知性和心理的演變是成功或者失敗。在成熟的愛情關係中,「互補差異處」主要是指相互補足長處。在不成熟的關係中,「互補差異處」通常是指互補的弱點。這些弱點中,包括需求、想望及其他人格特質,都在在反映出健康發展和心理成熟度失能的問題。我們接下來將會看到,我們根本上要討論的是分離與個體化的議題,以及個人是否成功達到成年人程度的自主性。
許多人面對人生的態度,假如要他們直言不諱地說出來(幾乎永遠不可能),差不多就等於大聲宣布:「我五歲的時候,有些重要的需求沒有被滿足——在我滿足之前,我絕對不會變成六歲!」這些人在根本上非常被動,儘管如此,他們有時卻會在表面上顯得十分主動和強勢。他們心底其實一直在等待,等待有人來拯救自己,等待有人說他們是好孩子,等待外面的人給予他們認可或肯定。他們一輩子的重心都是渴望取悅他人、渴望得到照顧,或者換一種方式,渴望以控制和主導、操控和脅迫的方式,滿足自己的需求和想望,因為他們不相信其他人的愛與關懷是真心的。他們沒有信心,不相信自己少了表象和操控的真實面貌就已經足夠好。
不論他們的行為是無助和依賴他人,或者是控制慾太強、過度保護、「負責任」、「像個大人」,在表象之下都潛藏著信心不足,總覺得少了什麼,讓他們覺得只有別人能矯正這種感受。他們背離了內心的堅毅和支持來源,背離了自身的力量。
不論他們是透過主導或臣服,透過掌控或被掌控,透過命令或服從來尋求圓滿和滿足,都同樣會在根本上感受到空虛。他們自身存在的中心是一片空虛,一個不斷尖叫的空洞,使他們無法發展出自主的自我。他們從未真正理解和接納人類是孤獨的這一基本事實,他們的個體化發展,並沒有達到那個時間點該具備的程度。
他們沒有將得到認可的來源,從其他人身上轉移到自己身上。他們沒有發展至擁有自我責任的狀態。他們未能坦然接受「人終究是孤獨的」這個無法改變的事實——因此他們努力與他人建立連結時窒礙難行。他們會帶著懷疑、敵意和疏遠的感受看待其他人,或者是將其他人視為救生圈,幫助他們在風雨交加的焦慮和不安全感之海中載浮載沉。
不成熟的人還有個傾向,就是將他人視為滿足自身想望和需求的主要來源,甚至是唯一來源,而非獨立完整的個人,就如同兒童看待父母親一樣。因此,他們建立的關係通常都有強烈的依賴性和控制慾,相遇的兩個人並不是能自由、誠實表達自己,欣賞和享受彼此存在的自主個體,而是兩個不完整的個體,他們認為愛情能解決內在的缺陷,能夠神奇地完成童年的未竟之事(unfinished business),並填補他們人格中的空洞,把「愛」當作無法發展出成熟與自我責任的替代品。
這便是墜入愛河的不成熟者之間,部分共通的基本相似點。了解不成熟之愛何以誕生,便能了解不成熟之愛為何總是快速消逝。
愛人如愛己:聊聊自尊心
在眾多決定浪漫愛情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中,沒有一項比自尊更重要。我們第一個必須圓滿成功的愛情,就是與自己的愛情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準備好接受其他愛情關係。
若是我們不先愛自己,就無法愛別人,這種論點早已成為陳腔濫調。此話雖然不假,卻只說出了一部分。要是我們不愛自己,便幾乎不可能完全相信有人愛著我們,幾乎不可能接受愛的存在,幾乎不可能接收別人的愛。不論我們的伴侶做什麼來展現關心,我們都不認為那種摯愛忠誠有說服力,因為我們不覺得自己值得被愛。
我在其他作品中寫過,自尊心在我們的人生和經驗中扮演著核心角色,發揮強大的影響力(布蘭登,一九六九年;一九九四年)。不過,我們在此需要簡短回顧幾個核心想法,才能了解自尊心與獲得圓滿愛情的能力之間有什麼關係。
自尊作為一種心理現象,包含兩個相互關聯的面向:對個人效能(personal efficacy)和個人價值的感受。自尊心是自信和自我尊重相融之後的總和。正是這個信念——或者更準確來說,是經驗——讓我們有能力活著,並且值得活著。自尊心指的便是我們能適應人生,能應對人生種種要求與挑戰的經驗。
若一個人覺得自己沒能力面對人生挑戰,若一個人缺乏根本上的自我信任,不信任自己的心智,我們便會說這是自尊心不足。倘若一個人缺乏基本的自我尊重,缺乏自我價值感,覺得自己沒資格主張擁有合理的需求和想望,我們也同樣會說這是自尊心不足。這二者都是健全的自尊心不可或缺的要素:擁有基本能力的感覺,以及擁有基本價值的感覺。
「我有能力活著」的經驗,意思是對自身心智的運作有信心,對自己在興趣與需求範圍內,理解並判斷事實的能力有信心;信任自己的智力;仰仗自己的智力。
「我值得活著」的經驗,表示對自己活著和幸福的權利,對主張自己的想望和需求,對認定幸福是我與生俱來的權利,抱持堅定的態度。
自尊心是以光譜呈現:並不是說一個人要不是有自尊心,要不就是沒有自尊心,而是高低有別。我們很難想像一個人沒有絲毫自尊心的樣子,也很難想像一個自尊心高漲到再無成長空間的人。
我們現在討論的,不是決定一個人自尊高低的所有心理學因素。我們只需要明白最顯而易見的事實,那就是不同人經驗到的自尊心高低有別,而我們的自尊心高低,會深深影響我們的人生與經驗。
我們自尊心的本質和程度,幾乎影響人生中的每一個面向。這會影響我們選擇愛上的人,以及我們在感情關係中的行為。我們已經說過,自尊心高低程度相似的人,通常會相互吸引。在自尊心程度與我們相仿的人身邊,我們往往感到最自在、最安心放鬆。自尊心高的人,通常會受到其他高自尊的人吸引;自尊心處於中間值的人,通常會受到其他自尊心中等的人吸引;而自尊心低的人,便往往會受到其他低自尊的人吸引。我所說的受到吸引,指的不是短暫的性反應,而是那種我們可能會稱之為愛的依戀感。
假如我們不了解絕大多數人都承受著某種自尊不足的感受,我們便無法理解大多數感情中發生的悲劇。這表示,除了其他感受,他們內心深處還覺得自己事事都不足:他們不覺得自己能被愛;他們不覺得其他人愛自己是自然或正常的。他們不一定是有意識地這麼想。在意識層面上,他們或許會說:「我當然預期自己會得到愛。我當然值得愛。怎麼不會呢?」但是在內心更深處,負面感受蠢蠢欲動,準備破壞所有為了追求圓滿而付出的努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