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出版之後,我每天都收到很多讀者的來信,裡面被提到最多的一句話是:喬一妳真的是個非常幸運的女孩子。

這本書的內容最初來自我的微博,我在上面隨手寫下我跟我先生的日常生活,記錄那些讓我開心的片段。我做這件事的初衷,是因為知道生活不會時時如意,我想在灰燼中扒拉出一星未熄滅的火花,重新點燃它,照亮我和我的家人。

有另外一部分我沒有寫下來,比如說,我跟我父親的關係依舊很糟糕,我們一年見不了幾次面;我依舊會遇到各種讓人抓狂的客戶,被氣得躲在廁所哭;我的丈夫依舊頻繁出差,沒辦法很好地照顧家庭。

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,同樣的,煩惱也不是。隨著年紀的增長,我的心越來越軟。上個星期,我給父親買了一件羽絨服;哭完回到座位,把打好的辭職信拖進回收筒,工作讓我忙得雞飛狗跳,但也帶給我前所未有的成就感;每次和他吵架我都會想辦法和好,如果能解決問題,我不介意先低頭。

其實在這本書裡,我最想表達的,是一個平凡的女生,她為自己的人生做出的最大努力。我在盡我所能的,把珍惜的一切都留在身邊,我做到了,這才是我最幸運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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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他是高中同學,他讀書時和現在一樣,嘴上不饒人,但心腸很好,一直很照顧我。後來發生了一些事情,我們當時都不太成熟,為一點小事就絕交了。

他去英國讀書,好多年我們都沒再聯繫。同學會上提到他,有人說無意中撥錯號碼,打他以前的手機號他居然通了,才知道這些年F一直留著原來的號碼。

「在國外不是很不方便嗎?」

大家都很費解,最後統一得出結論,大神的行為模式不是我等凡人能會意的。

沒過多久他生日,我鼓足勇氣給他發了條簡訊,抱著手機看了一晚,他沒回。直到第二天下午他才發來回覆,很疏離很客套的兩個字:

「謝謝。」

後來他回國,我帶著一身孤勇來北京找他,我們和好,決定在一起。有一天我在書櫃裡找到他以前用的那部諾基亞N97,打開,通話記錄和簡訊都刪得乾乾淨淨,只有簡訊草稿箱還有東西,我點進去,裡面存了幾十條草稿。

今天在Asda超市碰到一個女生很像妳。

Paul出了新專輯,聽歌的時候感覺妳就坐在我旁邊。

長沙降溫了,妳記得加衣服。

我原諒妳了,給我打個電話好不好。

……

最後一條是:我好想妳。

時間是他生日。

//

F君在外人面前那是十分嚴肅冷傲,人送外號Ice Man。而我恰恰相反,資深神經病,特別愛演,他經常罵我不當演員可惜了。

在外面吃飯的時候,我突然停下來對他說:「姊夫,我們這樣做對得起我姊嗎?」

起初他還會和服務員一起露出被雷劈的表情,久了就習慣了,昨天還特淡定地回了我一句:「妳姊在九泉之下會祝福我們的。」

有一回我心血來潮,對他說:「我要演癡心男二號。」

然後很快進入角色,對他咆哮:「我才是最愛喬一的人!我是不會把她讓給你的!」

他在書架旁一邊漫不經心地翻書,一邊無所謂地回:「你拿去好了。」

我愣了,劇情不應該這樣發展啊。

我說:「我今晚就帶她走,永遠離開你!」

他啪一聲把書合上,冷冷地說:「你試試,她要是敢跟別人跑,我打斷她的腿。」

靠!誰讓你亂改劇本的!


//

公司要做一個關於懷念青春的策劃。

我給朋友們群組發了一條訊息:「你學生時代喜歡的那個人現在怎麼樣了?」

收到各種答案:

「成了別人孩子的爹。」

「結婚了,生了孩子,昨天晚上夢見他,還是對我不屑一顧,好像不管我多努力,都追不上他的腳步,夢裡很難過,因為他沒有做錯什麼,他只是不愛我。」

「學生時代只愛模擬試題。」

慢慢看下來,發現不小心也給F君發了,我倒也沒抱希望,他基本不回這種群組訊息,等了好一會兒,他果然沒回。

那陣子我們工作都很忙,我回家已經晚上十一點,他比我還晚。晚上睡得迷迷糊糊,感覺他躡手躡腳地上床,幫我掖了掖被子。

第二天醒來他已經走了,我到公司才發現手機裡有一條未讀訊息,打開,看到他的答案:「成為我妻子,在我身邊睡著了。」

淩晨兩點四十五分。

//

我外婆年紀大了,腦子有些迷糊,全家只有F君能跟她溝通,我們都覺得特別神奇。有一年過年回老家,我幫媽媽做飯,F在院子裡陪外婆聊天,我聽到他在教外婆說英語。

「I love you,就是我愛你的意思。」

「你慢點說,矮什麼?」

F很耐心地說:「矮——那——屋——有——」

外婆信心滿滿地點頭:「記住了!」

晚上吃飯我故意問外婆:「聽說妳會說英語了?」

外婆很高興:「小F教我的。」

F歪著頭問她:「我愛你怎麼說?」

「矮……矮……矮……」她想了好久,終於想起來了:「矮隔壁有!」

一桌人都被逗笑了。

夜裡我出來倒水,看到外婆屋裡的燈還亮著,以為她又忘了關燈,走到她門前,看到她一個人坐在椅子上,捧著外公的遺像小聲說:「老頭子,愛隔壁有。」

……

那晚睡覺,F抱著我說:「外婆很孤獨,我們要多回來陪陪她。」

我突然很想哭。

不熟悉F君的人都覺得他很冷漠,寡言少語像塊石頭。

只有我知道不是。

他很溫柔,是我見過最溫柔的男人。

//

領證的前一晚我問他:「你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我的?」

他答:「不記得了。」

「可是,為什麼是我呢?」

「為什麼不是妳呢?」

「我很小氣,又愛吃醋。」

「我也是。」

「我怕自己不值得你喜歡。」

「我也是。」

「我沒怎麼談過戀愛,不知道愛情是什麼。」

「我也不知道。」

他溫柔地握住我的手:「但我知道,一想到能和妳共度餘生,我就對餘生充滿期待。」

十六歲時,我們共用一個課桌,胳膊與胳膊相距不過十公分,我的餘光裡全是他。

二十六歲時,我從清晨醒來,側頭看到陽光落在他臉上,想與他就這樣慢慢變老。

也許這就是愛情吧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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